本會公告:凡涉及輻射之案件,皆須送交輻射防護委員會審查。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27
凡涉及輻射之案件,皆須送交輻射防護委員會審查,即日起本申請書填妥後請將電子檔同步傳送至信箱: n113963@mail.hosp.ncku.edu.tw,
注意事項:
1.若有輻防審查問題請連絡陳小姐分機: 2428
2.另CIRB副審案已經過國內聯合實質審查機制,故無須送審本院輻射防護委員會及生物安全委員會。
備註:更新「欄B審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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