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參與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會議。 |
二、 | 審查、討論和評估送審的計畫案。 |
三、 | 參與監測嚴重的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和建議適當的措施。 |
四、 | 參與審查期中報告和監測正在進行中的研究。 |
五、 | 參與評估結案報告和成果。 |
六、 | 維持文件的機密性和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的決議。 |
七、 | 宣告有關任何利益衝突並迴避。 (1)受審計畫之主持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或委託人為委員之本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 (2)受審計畫之主持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與委員為另一申請或執行中之專題研究計畫之共同或協同主持人。 (3)受審計畫為整合計畫或其子計畫,而委員為該整合計畫或其子計畫之主持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 (4)其他經委員會決議並依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作業基準規定應迴避者 |
八、 | 參與接受委員會安排參加相關講習、在生物醫學倫理和研究方面的教育訓練課程。 |